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179号
2014年12月1日 来源:人民公安报广告部
根据《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》规定,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泗家水村香椿协会等单位申请对“泗家水红头香椿”等93个产品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(见附表1)。经过初审、专家评审和公示,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,准予登记,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。
另外,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获证产品“呼伦湖秀丽白虾”(登记证书编号AGI01459)、“呼伦湖鲤鱼”(登记证书编号AGI01460)和江西省2010年获证产品“生米藠头”(登记证书编号AGI00423)申请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变更。经公示,符合《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》和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》规定要求,准予变更,重新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(见附表2),原登记证书收回注销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2014年第三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公告信息
2.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信息变更一览表 |